法律问答

离婚后我能得到许可吗?男人不需要任何赡养费

离婚
2020-03-29 17:38: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婚姻法》离婚细则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有关部门是不支持离婚的。根据有关规定你们在离婚协议书中的附加条件民政局是不能认可的,如果真的无法在一起生活,也只能约定分居,等孩子出生后再离婚。
    但既然已经成为事实,你可以拿上相关证件,在你所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后带上《准生证》到抚养孩子一方的户籍管理叮乏耻何侪蛊抽坍处开部门办理户口注册登记。
    你是一个非常个性化和执着的人,很有主见,如果能不懈努力学习将更加完美。你的行为为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人口管理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亟待完善与改进的要求。
  • 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3)女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需要准备的资料:《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围产卡,小一寸照片,《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
    (2)办理地点:社保和医保所在的银行。
    (3)办理时间:宝宝满16周后,建议15周去办理,需要审核一段时间。
  • 离婚后准生证的办理知识可参考第二胎准生证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申办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张。  准生证办理要求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结婚,无单位的就去居委会问问)。  
    2、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也即“指标”。(如果你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3、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地点可以询问女方单位的计生管理部门,无业的去问居委会。  
    4、如果办事处没有生育“指标”(年度指标满了),而你未经许可出生的小孩将是“非法”的,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现在户口政策放宽了,原则上讲凭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上户口。一些地方政府把上户口与计生挂钩只不过是计生管理上的手段,违反计生会让你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5、普通人办理该证一般要经受计生部门严格审核。关键各地不联网,各机构信息不共享,婚姻登记处你几年前领证了,户口机关你的信息还是未婚,因此,办证你要往返多次,不花费N天基本搞不定,尤其是大城市的。(补充一下: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  
    6、先跟女方居住地的社区相关部门沟通下,不然一个公章卡在那里,你欲哭无泪。另外即使你符合条件,也不是很容易就办好的,要有多跑几回的准备。不过马上为人父母了,就要有为人父母的准备不是!  
    7、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
  • 离婚案件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