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籍是农村户口,我老公是集体户,我的户籍一直在娘家人如今归属于空挂户哪些工资待遇都没有,丈夫家乡有一套房屋我能立即将我的户籍迁到我老公家乡房屋上吗?娘家人空挂户哪些工资待遇都没有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9 19:1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当事人与新房东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原房产所在地挂靠,不迁移户口;  
    2、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的户口迁出期限的,应以该合同的约定为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当地有公共户籍的前提下,可以迁入该公共户籍所在地挂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父母离婚,户口没分开,有没有义务抚养这种义务基于血缘,与是否离婚、是不是户口在一起都没有关系。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回原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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