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和姐夫结婚十年了,他外遇要我把握住过。他沒有给过我一分钱,人们有一个小孩,小孩一直他父母亲养着,之后上一年级我也接到来啦,自己养育了2年,他都没有给一分钱,近期一年越来越好了。近期我外遇他会把握住了。我不愿意给他们已过。我能提起诉讼他十年不帮我生活费用吗?

刑事辩护
2020-03-30 06:0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没有离婚,一方不给生活费:夫妻没有离婚,也就是说他的钱是你的,你的钱是他的,双方有共同的财产及债务。如果想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一半财产。如果有孩子是你来养,还可能多分一些。
    男方必须和你共同抚养孩子到18岁。当然也可以协议,但按你的情况来看,没有协议的可能!
  • 掌握好足够的证据,(视频,照片,当事者亲笔证明等一起能够证明另一方出轨的证据),之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拟定好财产分割办法,如果对方被判定为出轨,或者婚姻过错方,那么你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占大头,另外如果有孩子的话,要单独说明孩子抚养问题,最好形成协议双方签字,上交法院。

  •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