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听说我租房的房租是按年付的,2012年4月1日付房租1年12600元,明年3月31日之前到期。 今天房东叫我卖了这个房间之后马上搬家。 否则,买家会强制入住,我家找不到合适的东西。 请告诉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权利,接受怎样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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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
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
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
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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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
二、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依法纳税的义务;
四、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
五、出租方享有审查批准承租方对
房屋装修改造方案权利;
六、出租方享有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收回房屋的权利。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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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中最常见的是
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买卖
合同履行方式纠纷。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在房屋买卖中双方往往对如何履行交款和交付房屋,包括交款的时间、次数、数量、币种或房屋交付的时间、房屋的状况、房屋的装璜等有约定。
但由于对约定的一些具体内容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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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