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女生在家里订了亲,我们家给了女性彩礼钱和三金包跨衣服裤子以内花了五万多元,如今女生患上乙肝病毒和淋巴结核,他家还持续的借婚姻生活索取财产,我觉得他们家在勒索我,我能告他家以婚姻生活来行骗吗?彩礼钱能够 退货吗?感谢

2020-03-30 08:2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还请求的处理,主要表现如下: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事实是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产的行为。所以,不应构成诈骗。
    2、婚约是对婚姻的约定;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制度,对民间的婚约,既不禁止也不保护。
    3、按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规定,女方索要彩礼,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的,彩礼应当退回。上述意见供参考
  •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原则上不予分割,如果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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