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觉得离异,男性也明确提出离异,有关房屋的事我觉得资询一下。我们结婚了时男性买的房卖了,又交首付款十三万借款买来套,以后的借款全是我承担的,男性沒有工作中,一直全是我还在养家糊口,由于你我之间的分歧早已不可以再次一起衣食住行下来了,因此想离异,但是男性叫我给他们十五万,这一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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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诉讼离婚的话,由法院就房产等问题进行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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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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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
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
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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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