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有了孩子和女儿。 我想离婚。 没有房子,没有房子,没有汽车,没有存款。 想要女儿,想要得到最大的利益。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30 11:3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你丈夫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相关规定,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购房者个人所有,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应该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后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你母亲不识字的话,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成文字作为起诉状。
    你母亲也可以委托亲属或朋友作为代理人,给代理人出一份委托书,那么代理人就可以代你母亲处理离婚事宜,但开庭的话,你母亲如果没有特殊是由,应当亲自去,当然,代理人也应当去。
    至于怎么争取到最大利益,我认为你父亲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那么你父亲是有过错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并且,孩子如果判给你母亲抚养的话,你父亲应当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一直支付到18岁。
    另外,你父亲可能涉嫌重婚罪,不过这个罪名是自诉罪,不告不理,也就是说,需要你们去法院起诉你父亲犯了重婚罪,否则,国家是不追究的。
  • 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

    (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 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
    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你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