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与我妈离异好几年了,离婚之前就欠了许多钱,离婚之后我妈妈给还的,离婚之后他還是四处借款,想要知道他人死之后欠的钱,我该不该替他还,这些年他从未给过我赡养费

离婚
2020-03-30 13:4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应用个人财产清偿,且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 夫妻之间借款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
    (三)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四)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只有满足上述情况才能够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