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物中心在做生意,我要了一家商店,但是现在几乎三个月后,有五家商店出售东西,不到12家商店在做生意,现在不开门,日常亏损,我不想开店,签了一年合同,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存款,我们可以取消合同吗?

2020-03-30 16:1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搜索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迟延支付租金多久算违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合同法对这样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上有约定,按照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先通知对方,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交清租金;逾期不交的,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解除的程序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
    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
    (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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