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妻子已经分居两年了。他怀了别人的孩子。我和妻子有两个儿子。我付生活费。他说没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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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协商分割夫妻财产,只要双方是自愿的,都是允许的.根据你讲的情况,你男友要求离婚应没有问题,符合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是在分割财产上,因你男友和你的关系,法院可能会考虑适当多分给女方财产,另外,你说女方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对离婚有过错,如果有证据证明,对你们离婚和分割财产是有利的,法院也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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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外遇不能确定是否构成
重婚罪。但是分局两年也不能够认定为自动解除婚姻
2、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
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只是有外遇,未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的,不是重婚;有外遇,并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
4、犯重婚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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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一般会判处离婚,前提是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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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