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要问一下他人欠我40多万元,而我提起诉讼了人民法院也给判了他還是不还款,如今也走实行了查他如今一片空白也给他们加入黑名单了,实行厅叫人们找人才能捉人,但是人们找不着人还能有其他方法需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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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
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法律
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写明是哪种担保模式,则默认为是连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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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按诉讼标的数额收取诉讼费。具体数额可通过下列公式快速计算:
档次争议金额计算方法
11万元及以下50元
21-10万元金额×
2.5%-200元
310-20万元金额×2%+300元
420-50万元金额×
1.5%+1300元
550-100万元金额×1%+3,800元
6100万-200万元金额×
0.9%+4,800元
7200万-500万元金额×
0.8%+6,800元
8500万-1000万元金额×
0.7%+11,800元
91000万-2000万元金额×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金额×
0.5%+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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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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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