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结婚后失踪7年了,三年前去公安机关报过失踪,请问任何去法院申请离婚

离婚
2018-09-16 14:5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离婚找不到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