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车不小心碰住了一位50几岁的男生,判承担全部责任,现刚住院治疗1天,伤情外伤性,没生命危险,应当能迅速住院,像那样误工费如何赔,是否超出55岁交强险出不来误工费了。

2020-03-30 20:3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属于交强险11万伤残死亡赔偿额度内的赔偿项目,由于其最长误工期限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误工收入证明人为作假的情况非常普遍,因此误工费通常也是原被告争议最多的部分。
  • 关于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通常如下进行确定: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