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两人离婚,生有一子一女,男方又与她人结婚,并生有子女,请问前妻子女能否继承其遗产?如果与前妻所生子女有继承权,可否用遗嘱继承的方式将其否定?

2018-07-04 06:0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合法继承人
    如果你父母生前未立有遗嘱,你对你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其次,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你父母再婚,您与其再婚配偶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继承的您父母的遗产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 对于你的问题,我对应回答如下:
    1、继承产生的条件是你父亲去世时;
    2、继承遗产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通常平均享有份额;就分割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
    3、诉讼时效未过,不存在占有人所得的说法;
    4、遗产继承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没有表示放弃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综上,本律师认为,你可以持判决书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属于你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