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代表人要想散伙企业,占股67%的控股股东有权利影响或是提起诉讼法定代表人吗?假如散伙不上法定代表人能够 离去企业吗?法定代表人真实身份如何解决?

2020-03-30 23:0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
      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
      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
      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
      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
      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
      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
      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
      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
      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
      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
      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
      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
      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
      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
      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
      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
      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自取得税务登记证次月起申报纳税,申报上一月度公司应缴纳税款。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是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项出现;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公司解散不按期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请求组织清算解散;六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的,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解散。无论那种方式解散,占表决权25%的股东指可以提出解散的议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无权决定解散事宜。
    除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和撤销以及人民法院决定解散的情形,其余情形解散公司按《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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