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购房时间2013年,2014年贷款银行中止,房地产商通告必须签一个额外协议书才可以接房,我没签额外协议书,也就沒有接房,2015年再次签此外一家金融机构,借款出来后,房地产商就一直沒有通告接房,我想问一下现在我去接房需不需要交中间的物业管理费

2020-03-31 00:2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向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住房贷款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 1、一般房屋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两者的合同双方是不一样的)。
    2、申请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4、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的规定:
    (1)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
    (2)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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