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昆明两普通合伙人就一座房产买卖,承诺协议书签署时付款预付款,尾款在年末前结清。依约交货预付款后尾款结清前想不必此房,可否消除协议书,取回预付款?买家担负什么义务?法律规定是啥?

2020-03-31 08:0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   
    (9)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无效 和对方协商 要回 购房款、 法律依据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出租人提供的出租房屋,要有房产证,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所有权人同意转租,主要是符合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只能用于居住、领取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开设商店、加工生产商品、仓储等;不能利用租赁的房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制造毒品、违禁品;容留卖淫嫖娼、吸毒人员;开设赌场等,
    还有要约定清楚,是否可以转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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