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的土地使用证是婆婆的名字,现在想重建新房子,我想改成丈夫的名字,可以吗

2020-03-31 10:1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的合法证明,对土地进行合法开发时,肯定会有土地使用证的,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是产权不完整的房产。

    《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办理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权属,可以预防很多土地纠纷的出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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