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审判决生效了,不送监狱就能在拘留所见面吗?

刑事辩护
2020-03-31 10:5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属可以去会见。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亲属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 为了减少在押人员家属等待的时间和合理的安排看守所的工作时间,特实行家属会见预约。为规范家属会见预约,特制定本制度。
    一、 所有家属会见前必须进行网上预约,并按看守所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会见。
    二、 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会见的看守所将不予安排,需要再次预约。
    三、 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会见的,在您书面请示后予以答复。
    四、 会见前请主动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所需手续,并留置在外值班,待会见完成后取回。
    五、 严格遵守看守所关于会见时间和人数的安排,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超过规定人数会见,否则看守所将提回在押人员。
    六、 会见时严禁提供影响在押人员不良情绪产生的话语和行为,要引导在押人员积极改造。
    七、 在看守所正常的工作时间进行会见,否则不予安排。
    八、 禁止携带食品给在押人员食用。
    九、 违反以上规定者,看守所将中止会见并作出相应处理。
  • 对于入看守所的人犯,如果其需要的东西在实施羁押时就会告知亲属或本人携带入所,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另外再送东西的,而送东西也要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一般只能是送些换季的衣物或生活日常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
    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
    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