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的一个朋友眼部被打伤,当时就做了伤情鉴定,而这次我们也是眼部被打伤,却被告之要三个月后才能做鉴定呢?同是眼部受伤,为什么鉴定时间不同呢?谢谢。

暴力伤害
2018-07-04 06:1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伤后应当及时报警,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t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t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t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t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t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伤情鉴定不是伤残鉴定,没有出院三月以后再看的说法。若法医拒绝伤情鉴定,您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拒绝说明,向办案机关书面申诉。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