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店面都还没期满,倒闭了,想中断合同书。可是房主不愿意,我该怎么做?合同书有毁约惩罚的。实际就是我交了五千元的合同违约金,可是毁约惩罚是合同违约金的十倍。

2020-03-31 11:1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 所谓中止履行只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但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
    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
    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