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堂兄弟的父母已经不需要她了。 因为她的智力有问题,所以无法正常与人交流。 我现在和祖母一起生活。 她父母以前未婚,出生在一家小诊所。 因为没有权利向那家诊所发行证明书,所以现在没有出生证明书。 我该怎么弥补呢? 你拿到户口了吗? 我的堂兄是2004年出生的

2020-03-31 12:3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继承遗产的房屋,能够进行户口落户,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商品房,可以用来落户口。
    2.但如果是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房,继承人是非农户口的,应该不行,非转农很难。
    3.户口政策各地差异很大,具体能不能落户,建议你直接找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
  • 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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