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爸爸在一场重大责任事故中受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付,但是早已六个月了,人民法院不开庭审判???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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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等情况自行安排;
2、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结案有相关的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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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下业主可通过起诉维权:
一、物业起诉业主物业费是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
物业管理条例》维权的。
二、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五条违反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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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成重伤,除被法院判刑外,还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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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