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爸爸要立遗嘱把全部资产都帮我母亲,我积极舍弃,可是我爸爸不愿给他们自身的妈妈和他兄妹,自身写遗书签名盖指印,要不要有见证,假如必须我能当见证吗,還是要我父亲的大嫂当见证,或是要非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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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关于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中其本人部分的处分有效。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 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属于对方所有的那部分是无效的。 公民个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其本人的部分。 遗嘱可以部分无效,遗嘱无效的部分按照
法定继承由
法定继承人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
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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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
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
口头遗嘱。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须公证,只要符合要求,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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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
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
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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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