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和我丈夫离婚。 婚前有家,结婚时还有13万贷款。 我们结婚后又买了房子。 30万是我的婚前存款,他只有一辆车,结婚后父母给我花了60万卡,加上我的30万,共计90万,我们借了我们的贷款作为房子的第一笔支付。 我现在要离婚了,财产是怎么分的?我想给他钱,留下房子,给他多少钱?

离婚
2020-03-31 14:4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已登记为准)。
    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
    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之教养等。
    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3、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你好,房子婚后买的话属于共有,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话那么属于个人债务 在现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应当不只一种,应当及时维权处理,庄律师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