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双方发生体质冲突,派出所没有调停。 我们同意调解后进行的司法所调解。 XX打来的对方受了轻伤,去了派出所。 说是没有出差的时间,必须拘留吗?

暴力伤害
2020-03-31 14:5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