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总欠薪,早已有一个礼拜了,一拖再拖不给处理

2020-03-31 15:1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次、劳动者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相反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最后,在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权利,而不是忍气吞声。和用人单位无法协商的时候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还不满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那么有两种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对方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不支付的,需要按照应付工资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两种方式是不一样的,所需要提交的证据也不一样。
    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那么应该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已经支付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证明的。如果是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向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并且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为劳动部门有细致的规定,您可以向其直接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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