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子当量是否有任何法律效力?

其它
2020-03-31 19:1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电子合同属于合同法明文认可的一种合同形式,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施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将变更为已满6周岁未满18周岁)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看该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足以超过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发展程度对其应有的认知,如果订立该合同的后果,明显超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发展程度对其应有的认知,则对方当事人必须催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也就是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未经追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纯粹获得利益的合同,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即便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亦有效。
    2、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电子交换数据)等可以有形表明所载内容的形式。
    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发展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它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后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得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相适应的合同则不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即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条、22条、25条、26条、4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2条、14条
  • 电子合同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在《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中都给予了肯定。但是不是任何电子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合同才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签订方式不同,举证的复杂程度和证明力也不同。
    《电子签名法》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满足电子签名数据为签名人专有、为签名人控制且自生成起未被篡改等条件,而且法律对电子合同的保存及原件形式都有要求。
    自己签订的电子合同证明力低,而且需要自己证明签名的真实性及未被篡改,举证复杂。比如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需要证明邮箱是谁的,以及是谁发的邮件,这些都不好证明。所以建议经常签订电子合同的企业在“电子缔约安全保障平台”这样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上签订合同,在这个平台上签订的电子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它使用了电子签名加密技术,一旦签名就不能再更改,并且签订后存储于安全云存储系统中,将证据固化,有纠纷时举证便捷。
    而且本身就是第三方系统,证明力很高。
  •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
    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
    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做出了明确解释,经可靠电子签名后的数据电文,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内容。因此,必须实现电子认购书和电子合同的可靠电子签名。
    而在不同主体之间的电子合同,为保证电子签名的可靠及公信,则需要使用具备运营资质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才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