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透支卡6000由于一些缘故几个月没还,被金融机构提起诉讼,如今又沒有那么多钱还,要等八月份才可以还上!如今金融机构说要我无需还款,立即回家应诉,如今又回不去了!有什么办法能够处理吗?或是是被金融机构提起诉讼入狱呢?

2020-03-31 20:0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冻结期限为一年,但期限满后,法院可以办理续行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如果是正常的拖欠,那么属于经济纠纷,当事人积极应诉,并及时还款即可。但是,如果其是恶意透支,那就涉嫌犯罪。所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同时,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如果信用卡欠款达1万元以上的,经银行多次催收不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欠款人的刑事责任并可同时追收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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