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刚签订了三方居住合同,三天后,由于第一次付款不好,买方提出不买。中介方必须向买方索取中介费。合同说,中介信息服务是在签订居住合同之日完成的。买方必须承担中介费。中介方将起诉买方。请问房子没有达成最后交易。中介方这样做是否合理?你是否要支付中介费?

2020-03-31 23: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应受其约束,都要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2事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合同一方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他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致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取得补偿。这种依法取得补偿的方法在法律上称为救济方法。
  • 实践中,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如何约定的,要是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的话,那么在卖方不按照约定交房的时候,中介就是有责任的。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
    买方应该依据买卖合同,并且可以起诉要求交房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跟没有资质的中介签订的卖房合同是无效的。
    房地产必须满足的资质如下:
    (一)有三名以上取得省建委颁发的相应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有五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及章程;
    (四)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卖房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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