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十年的合同到期了,公司要我签合同,我提议不签定定期合同,公司没有签定定期合同,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财务赔偿,但后来公司同意不签定定期合同,但我拒绝签字,因为我申请了劳动仲裁,所以我可以得到财务赔偿?

仲裁
2020-03-31 23:3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单位有法定理由或者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才能实施调岗。否则可以申请仲裁,请求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同劳动者协商而直接让劳动者变换岗位或者降低薪资的,劳动者有权决绝,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恢复原来职位和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的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强令侵害者即用人单位给付的一项费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存在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灯光等情况是,劳动者可以依法请求佣人单位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在下列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依法大量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不再续订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四、劳动者被迫辞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
    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为兜底性条款,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