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因新项目起动,欠缺资产,必须在银行贷款,如今企业的公司股东不足,叫我做委托人上的公司股东,可是会签名。我觉得问假如企业之后不可以一切正常还贷或是沒有工作能力还贷,我必须担负法律依据或是别的义务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4-01 01:37: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贷款故意不还属于骗贷行为,无法偿还解决方法和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一、盗用身份证,非持证人本人到银行是开不了户的,如果银行开户了则属于不当、过错或存在着办事瑕庇,银行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对盗用者追究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面的总结来看,最低可能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要判刑。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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