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自青海,我的妻子来自河南,我的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工作,我毕业后的户口是非农民,结婚后我的妻子的户口和我的户口签了字,现在妻子是一个职业准备,我不正式工作,有一个女儿现在五岁,你能想要孩子吗?

2020-04-01 07:4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直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 根据我国现行户口登记办法,办理出生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夫妻俩离婚,需要协议分割分配共有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协议就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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