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商量一下,公司成立已经十年了,现在的公司发展起来,我作为公司的前股东,现在想退出公司,我的个人股份公司想回收,公司应该怎样退还我的股份金额呢? 谢谢你!

2020-04-01 09:3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成立是公司根据法定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得以组成,并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开始营业的状态。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与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认可行为的和谐统一。仅有公司组建行为的完成,即便其行为完全符合有关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不经登记机关的认可或政府的许可(有些特殊业务必须经政府许可),并予以公告,公司不能视为成立,它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更不能进行营业活动,否则,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的成立进行规范,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经济主体混迹社会经济生活,威胁交易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 发起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制定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3)发起人缴纳出资;

    4)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5)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

    6)申请设立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