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5年11月上班,2017年7月公司无故没有支付工资和保险,期间多次询问公司,仅有结果,2018年4月公司正式通知解职,我可以得到这些赔偿

2020-04-01 12:1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不是合法的,没有注册,或
    者老板拒不支付,那就得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案。
    会先调解,如果调解同意,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功则裁决,裁决后如不服可以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收到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后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 如果公司不给工资
    1.双方可以就劳动报酬问题协商解决。
    2.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拖欠工资问题,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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