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夫妇希望我父母把房子卖掉,但现在不能改名。 因为房地产证明书还没有剩下,我们可以用书面形式自己制作契约书吗? 这样有法律效果吗?如果在公证处做公证的话需要什么手续?这个家里有一部分贷款,可以用我夫妻的名字退还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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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证更名,实际上就是离婚房产过户的问题。变更房产证上的姓名,正确的说法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那么,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手续是什么呢?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所需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
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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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
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
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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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
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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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