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婚姻生活期内小孩父亲拿人们结婚后农村自建别墅的盖房证,和放高利贷的人悄悄签了租赁协议,并且是十二年限期的,离婚之后协议书上他把房屋给了我和闺女,可是沒有产权过户,姓名還是丈夫的状况下,我想问一下假如动迁,谁去签这一动迁协议,放高利贷的人有支配权动是你和闺女的房屋或是资产吗?

刑事辩护
2020-04-01 18:1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屋被划定为拆迁范围内,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就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同时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的权属一旦登记入册,不能再随意变动的。
    2、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理性的买房人是不会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这样存在很大风险,卖房人不能够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买房人可能会得不到所买的房子,也不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
  • 遗产分割订立协议的,只要是依法建立,且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协议则生效,不可单方反悔。如果一方要反悔须依照法律程序申请撤销,否则会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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