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欠招行信用卡4000多,由于以前离职没工作中,2月没还贷了,昨日金融机构催我今天早上以前还1800,可我1时筹不上那么多,不清楚先还好几百可不可以?

其它
2020-04-01 18:5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凡是上征信的银行业务,如贷款、信用卡都有一个期限。
    第一个是期限是三个月。也就是说三个月内不还,你就成为了黑户。三个月内还,你就是记录有逾期而已。
    第二个期限是四到六个月。
    这三个月内是银行催款阶段,包括委托银行自己的律师团。建议这些时候还点,哪怕还几百块都行。
    第三个期限是七到九个月。这三个月银行都不断想办法发律师函到你的老家,以及通过其他办法到你家找你,有法院的人,有派出所的人。
    第四个期限是十个月到十二个月。这三个月,是看前面的第三期限决定的。最狠心的情况是:银行没有任何跟你协商的余地了。
  • 你好,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了,持卡人还要承担诉讼费用。  其次,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逾期1万以上,经发卡银行催收2次并超过3个月仍为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会对持卡人今后的贷款等行为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
  •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