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的好律师,你需要付多少钱

2020-04-01 23:0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伤残鉴定要有法医或去有鉴定资质的医院鉴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至于本案如何判决,还要看是否有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
    另外,如与对方自愿达成谅解的,并出具谅解书,可以刑事和解,被检察院采纳将不再提起公诉。
  •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处以行政拘留。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架斗殴,伤属于轻微伤的,只是治安案件,赔偿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待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后,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是根据造成伤害的必要花费,一般只会医药费高一点。
      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达成调解是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而不是警察强迫的,而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而不是应当调解,所以,公安机关是可以不调解的,这时需要当事人自行找对方和解。
    投诉警察也是没有用的,因为警察并没有违法违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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