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十月初离职,2019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年终奖金,企业以积极离职不发年终奖金为原因,不派发年终奖金!我想问一下是否违反规定

2020-04-02 07:3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 年终奖发放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1、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年终奖金总额/12后再对应适用税率  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总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  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二、哪些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人资,很大部分人都认为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司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实际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这就是实践当中,经常用到的员工行使被迫辞工权,要求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员工辞工一定要保留证据,不但要证明自己辞工了,还的证明自己辞工的理由真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实践当中,有的员工为了早日离职又担心单位不批准自己辞工要求,就以自己生病或者另有发展等个人原因申请辞工,然后又找到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况的证明,想以此为由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 一般来说年终奖是属于公司的发放的额外福利,也是公司鼓励和奖励人心的一种手段,严格来说如果劳动合同上没写,那么就不是违法。年终奖就是到年底老板当一项奖项发给员工的薪水。
    也是“年终红包”,作为公司给予员工的一种奖金和鼓励,都是员工一直期待的。   法律对年终奖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上也没做约定,单位不发年终奖不违法。   由于年终奖是一种奖励形式,目前没有一条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必须支付年终奖。
    年终奖是否发放、如何发放完全取决于企业与员工的具体约定,或者由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但根据往年劳动者的投诉热点发现,一些企业把年终奖变成了加班工资的代名词。
    对此,劳动部门提醒,加班工资与“年终红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充。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加班工资的计发方法有明确规定,而“年终红包”的发放与否及金额多少,完全由单位自主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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