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10万余元钱是购车的,他人借去了,说借我把一年车挣的钱帮我,他帮我打个18万的借条,一年多了不帮我钱,我想问一下我告他有什么用?借条写的欠我18万余元,能要回18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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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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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欠条有以下内容就有法律效力,但是欠条日期超过3年就失效了。
友情提示【规范欠条】;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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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工程款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到当地
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仲裁;
2、到当地法院起诉。
二、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
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
三、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包的现象,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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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