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和朋友吃饭,一喝酒就和别人打架,就像别人手上受伤一样受伤了吧。 打人的朋友逃跑了,没有插手,我的名字也被说了,他被关了近一天,花了钱,被释放了,派出所又让我做了笔记录,我不用负责,不用花钱,明天就让人家去了,急急忙忙的。 …快点!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0-04-02 10:4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也是需要承
    担刑事责任。醉酒后打人情节严重或致人死亡的,就属于故意伤害罪,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根据具体的情节对醉酒打人者进行处罚。
  • 打人致使被害人轻伤,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
      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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