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搬迁地区,搬迁到住房(带房屋证),当地警察局让我到镇政府拆迁办公室开证,拆迁证书必须写一封承诺书,搬迁后账户不享受当地拆迁待遇。

拆迁补偿
2020-04-02 11:0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不必一定要迁至抚养人名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迁至抚养人名下。您说的问题其实是随父或随母后的问题。
    二,离婚后户籍问题分几种情况,一种是只分户。一种是离婚一方把户口迁出至新的户籍所在地。
    三,如果是前一种,离婚了户籍仍在原地,孩子跟谁,迁不迁意义不大。
    如果是后一种,一方迁出到新的户籍所在地,孩子被判由这一方抚养,户口跟着抚养人的话在入学等方面会少很多麻烦。
  • 我们通常所说的拆迁分房也就是“拆迁还房”,是指在拆迁中以房屋产权置换实物补偿给被拆迁人的一种拆迁补偿方式。 
    一、产权置换也叫“拆一还一”、“拆迁回迁”、“实物补偿”,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一)价值标准产权置换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二)面积标准产权置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二、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一)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二)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 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归承租人与其同住人共有,故是否有权获得安置补偿款,关键在于是否属于系争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而根据现行的法规和政策,虽然不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但在本市他处无住房,也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其他的动迁安置补偿,综合考虑落户情况,应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动迁补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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