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 你好! 我们都打工。 在工作场所,老板不给我们发工资。 我被他说没有钱。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样取回我应得的工资

2020-04-02 13:0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决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裁决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用人单位按约定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者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老板拖欠工资: 
    一、在解决拖欠工资过程中一定要留有证据,比如合同、拖欠工资证明,可以身所在地的工会部门请求帮助;  
    二、可以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帮助;  
    三、如果是建筑、房地产企业拖欠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请求帮助,建设局都设有清欠办;  
    四、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种方法可能比较慢!  
    五、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或上访,人多时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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