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多前结婚前借了上司的钱,但是因为工作上的矛盾,没有一口气上班。 到目前为止欠上司六万元。 我走路的时候,还有两个月没领工资。 约16000元,现由上司起诉。 该怎么办,不是我不还钱,而是我现在没还钱。 我告诉老板我每月还钱,但他不同意。 必须起诉。 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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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借款合同,又有借出款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可以起诉。除了
合同,还要有将款借出的
证据,比如收条,比如转账凭证,等等。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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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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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
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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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