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归属于小产权房子,民俗有借款,如今还不到了我想问一下房屋能竞拍吗?

2020-04-02 16:1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拍卖担保抵押物(以房产为例)的流程和步骤如下:
      
    1、到房屋管理局查封涉案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房产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其他原因而流拍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作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流拍的,法院可以在二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再降价10-20%,进行第三次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8、如经三次拍卖均流拍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以该房屋抵偿债务。
  • 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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