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北京聚亿达小贷公司。申请办理一比借款我说她们要服务费吗有人说不必,要我签了一个合同书看轻就签了,合同书上写着要交三千元保险费用,我讲我不会贷了。有人说那么就按合同书上说的要吿我,我都咋整呀????

2020-04-02 18:0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  一般说来,在住房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风险事故可能给住房造成损坏,给住房者带来经济、生活上的困难。为消除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住(租)房人可与保险公司达成一项协议,被保险人通过交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得保险公司对住房的意外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保证。这种以住房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目标的保险,称为房屋保险。  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  
    1、实际承担期限  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  
    2、保费收费方式  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3、谁是合同受益人  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
  • 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
    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借贷要合法 订立协议 利率应合法 提供担保 及时催收 运用法律 签订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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