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曾在一家私营企业担任过一年半的法人(只是名义上的),在我担任期间公司因为拆迁的原因处于基本停产的阶段,后来搬迁后法人也换掉了。现在税务部门要查财,联系到我而我现在已经早就离开该公司了,再说财务上的事情我也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当时公司也被偷了好几次,财务上也丢了好多原始资料,如果账务上有比较大问题的话请问对我来说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吗?

2018-07-04 06:5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刑事方面,有许多单位犯罪是要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涉及很多,如重大生产事故、经济犯罪、雇童工等,但是不构成犯罪的话,一般的行政处罚是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的。
  • 变更后的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仍负法律责任。从实质上说,变更前后,公司的主体并没有变更,变更的只是公司的相关登记事项,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并没有变更或消灭公司主体,所以公司仍然存在,因此从实质上,并不能说变更前的公司与变更后的公司,公司还是那个,并没有改变,这样,公司仍应承担过去的债权债务。
    公司主体变更、消灭包括分立、合并以及注销,只有在公司主体变更、消灭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公司债权债务分担、转移等情形。
  •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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