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这里是在汽车4s里交了一万块钱的预付款, 如今家中出去点难题,去汽车4S店里规定退款金,商家没退,说让办分期付款,人们不申请办理分期付款,合同书上的预付款是“预付款”,又并不是“订金”她们就是说没退人们预付款,我觉得资询下,这样的事情下,该怎么办,是否早已违犯了顾客的独立全, 她们那样是否就是说归属于一种强买强卖

2020-04-02 19:1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买强卖维权途径:申诉、起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 强迫交易行为违反了交易中的自由原则,违背了交易一方的自由意愿,遇到时一定要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交易的双方在交易中的自由和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强买强卖情节严重者可获罪行---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在强迫交易中还有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则是数罪并罚。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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