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男性结婚前买的房屋要再加女性的姓名怎么加?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2020-04-02 19:3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房产证加名字:
    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不菲的税费。
    婚前房产证加名的费用:
    1、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2、每平方米
    2.5元的叫一个。
    3、房产证不满五年需缴纳
    5.55%的营业税。
    4、原房产证拥有者须缴纳房产价值50%部分1%的的个人所得税;
    5、加名字的人须缴纳1%-4%不等的契税。
    6、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7、营业税、所得税、契税等征收基数按交易部分的评估价征收。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认定为对男方的赠与,所以该房子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结婚前一方已经全款买了房,结婚后房产证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有人会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样的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主要有4个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

    办理流程:

    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当前正在交房贷,如果有抵押的话,就不能够对该产权进行任何的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

    如果房子是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登记。通常来说,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有4个业务流程,分别是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其中审核环节又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定三个环节,登薄环节又包括登薄、缮证、发证和归档四个环节。
    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产证加名字所需材料:

    去不动产的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登记申请书(在登记部门有,只需双方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注意,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原房屋产权人和需要加名的产权人两方都要到场,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中心填写申请书即可。登记中心在核实所交信息无误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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